(一)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公司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公司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中公司原则上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依其规定执行。 (二)公司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德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授课班)、国际商务(全英文授课班)四个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英语专业限定外语为英语;中德联合培养项目、中澳联合培养项目、中美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中法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三)公司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公司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员工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公司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依照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规则执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公司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1:1投档的进档考生,对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公司”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司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对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的,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司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单科成绩和体检合格者,公司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八)公司艺术类招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浙江省实行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云顶7610线路检测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台湾地区招生按照《2025年云顶7610线路检测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其他港澳台及华侨联招考生按照《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公司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员工简章》执行。 (九)在浙江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在浙江省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2025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云顶7610线路检测2025年退役老员工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单独考试招生本科生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公司与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公司、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公司合作进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考生录取后在对应合作院校就读,具体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按照《云顶7610线路检测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公司对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转入本科段学习的员工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